關于網站辦理網警備案的緊急通知

2014-05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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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新鄉市公安局網警大隊通知:

在新鄉青峰網絡制作的網站,請客戶負責人將(jiāng)企業網站的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(或複印件)、負責人姓名、身份證号碼、聯系電話反饋給青峰網絡網站客服,或者由負責人到新鄉市公安局網警大隊處自行備案。

請注意,這(zhè)次網警備案和之前提及的ICP備案是不同的。所有網站均需要辦理本網警備案。